通 告

通 告

 

各位公证申请人: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办证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市司法局的紧急通知,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处公证服务重新通告如下:
        一、至2月10日前,我处暂停办理当面申请的公证申请。
        二、疫情期间,办理公证须接受我处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且须全程佩戴口罩,办证人员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我处不予接待。
        三、我处开通12348法网和微信公证号办证两种网上公证途径,具体办证操作方法附后。
        四、2月10日前,我处接受办证时间在2月10日后的电话预约,预约电话:87313710。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日

 

附:

1.打开网址:
http://ggflfw.nbsfj.gov.cn/public/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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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法律服务,点击二级菜单里的法律服务机构

 

5.依次选择宁波市公证处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

 

6.选择您要办理的公证,点击获取服务

 

7.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下单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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