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我们该怎么选择?

        近日,当事人小卢(化名)拿着一份遗嘱来到我处,说是其父亲在几年前自书的,内容是其父亲决定在过世后将名下财产由小卢一人继承。目前,虽然小卢父亲还在,但已经意识模糊,无法正常沟通,而这份遗嘱内容已提前泄露,其他几个子女对该自书遗嘱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为此,他想到了公证处,希望通过公证对该份自书遗嘱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公证,从而增强证据效力。
        针对小卢提出的问题,公证员告知小卢来得太晚了。因小卢要求对其父亲自书遗嘱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就意味着需要让其父亲重新立遗嘱,而现在小卢父亲已经神志不清,成为无民事行为人,按公证相关规定,办理遗嘱等公证事项,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且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小卢父亲目前已无法满足办理遗嘱公证的基本要求。而小卢面临的结果,就是在遗嘱生效后,由他们兄弟中的任意一人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质证、司法鉴定等程序对该自书遗嘱效力作出判决,而最终能否按此遗嘱意愿继承也无法预知。听了这些,小卢感到懊悔不已。
        公证员说
        公证遗嘱的证据效力是其他遗嘱形式无法企及的,其严格性、规范性远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我们来看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组数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年度遗嘱继承纠纷审判白皮书提到,“公证遗嘱获得司法认可比例依然很高”,从该院随机抽取的54件公证遗嘱案件样本来看,有53个案件中的公证遗嘱获得法院认可,并依据公证遗嘱内容作出裁判;同时,这些公证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诉讼周期都普遍相对较短,救济成本更加经济。
        从公证实践来看,公证遗嘱相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优越性。原因在于:
        超脱的独立性:公证机构、公证员具有制度上的独立性,与遗嘱人不存在利益关联,能够确保中立和公正。
        严谨的专业性:公证员是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具有执业经验的专业法律工作者,遗嘱内容经过公证员的审核。
        程序的规范性:公证遗嘱是严格依法定程序制作的,包括与遗嘱人反复沟通后办理,并对此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较强的证明力:当公证遗嘱发生纠纷时,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直接得到确认。
        结语
        无论选择哪种形式的遗嘱,都是自己对未来的一个规划,但还是建议朋友们,如果涉及的财产数目大、继承人之间关系复杂的,建议大家还是选择公证遗嘱,为关爱自己的人上一份“公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