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千里赴东北,公证维权显神威

        现如今,侵权案件日益增多,当事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已经越来越认可公证的力量。前不久,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再次用一个真实的案例为大家指明维权的方向。

        1、案件背景
        近日,宁波某公司发现,有一家位于黑龙江的合作公司在合同授权期届满后,仍继续使用该公司的logo并进行产品的销售。对于这种情况,该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交证据阶段,因为该公司没有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固定,现在对方已经将logo拆除。为了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证明对方在销售过程中确有侵权行为,该公司向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的公证,希望通过与先前拍摄的照片比对鉴定的方式,以固定上述侵权事实。

        2、公证过程
        在审查了有关的材料,并且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后,公证处两位公证人员为其提供了合适的保全方案。由于侵权行为地位于东北,受台风利奇马影响,原本的出行计划受到严重阻碍。经过航班查询和多次的协商,两位公证人员制定了紧张的行程路线,千里赶赴东北,通过拍照、截屏的方式对侵权行为予以记录,固定了侵权的事实。期间,一位公证员的拍摄行为被商场内的工作人员发现,并要求将拍摄的照片全部删除。公证员在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删除后,通过手机的功能,对九张图片进行还原恢复,保存至手机相册中。

        3、后续
        两位公证人员回到本处后,把照片和截屏页面进行打印、刻盘,本着合理合法的公证原则,向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为当事人获得此次诉讼维权的胜利增加了一份有力的证据支持。